第十七章 挑衅意味-《我是快穿大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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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阎王大大也是常年不着家的,总喜欢去天庭,也不知在忙些什么。

    地府就只交给黑无常和判官孟婆打理,这里面办事效率最好的,就是黑无常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距离上一任白无常魂飞魄散,刚好过了一百年。

    地府的人都知道,白无常是最喜欢魂飞魄散的,最早的,十年就魂飞魄散了,也有时间稍稍长一些的,但对于地府这种没有时间的境地来说,一百年不过是弹指。

    大家都说黑无常选择同伴的条件很奇怪,有什么也不会连行为都有障碍的鬼魂,也有长了好几年,都不会说话的孩子……但这一切都只有孟婆最清楚,这流水的白无常,全都是同一个人。

    因为,只有那个人,喜欢喝她做的肉汤。

    孟婆穿着黑色的斗篷,远远就看到了黑白无常二人过来,便拿出两个碗,舀了肉汤,放在小桌子上,等着二人过来喝。

    白无常是最喜欢贪吃的,黑无常每次来要两份肉汤,最后还要把自己的给白无常才行。

    孟婆的肉汤虽然好喝,但吃太多了,对于白无常来说,也是承受不住。

    科黑无常总是不告诉他,只当是孟婆的肉汤太贵,还被白无常抱怨。

    白无常一边喝汤,一边美滋滋的咬了一口孟婆做的肉饼子,看着来来往往的鬼魂,惬意的叹息一声:“方池的事情总算是有进展了。”

    黑无常伸手拨开他快要掉进嘴巴里的一缕头发,漫不经心的点头“嗯”

    了一声。

    白无常又喝一大口,忽然间放下手里的碗,一本正经道:“小黑,我觉得咱们应该好好围观一下,毕竟这是难得的机会啊!”

    黑无常伸出手指,在他的脑门上指了一下:“想看,先把昨天教的法术练会。”

    白无常学习法术,是地府鬼尽皆知的慢。

    打个比方,别人学习一个简单的法术,需要一个时辰,换成小白,就需要一天。

    最开始的时候,黑白无常出门去捉鬼是需要锁魂链的,但就是这锁魂链,小白都是一直学了一百年才学会。

    这一百年时间,那些地府奈何桥里的新来的恶鬼都被河水腐蚀的快要免疫了,他才学会怎么控制锁魂链。

    不过虽然地府的鬼和鬼差们都知道白无常很笨,但却没人会取笑他。

    地府里的众鬼们服从黑无常,那是因为害怕,服从白无常,却是因为喜欢。

    小白算的上是地府里最善良的存在,还是地府的里的开心果。

    阎王还在的时候,大家都畏惧阎王,根本没有谁敢靠近他,更别说和阎王说话了。

    判官倒是没有阎王那么可怕,但是经不住判官的性子太二,经常折腾的众鬼哭笑不得,也不是让鬼愿意主动亲近的主。

    至于黑无常,那就更不用说了,没有鬼能从他的手里逃脱,是众鬼们第二畏惧的存在。

    不过大鬼小鬼都喜欢白无常,这地府里就只有白无常不在意自己的身份,对小鬼们一视同仁,见面会打招呼,还会面带笑意。

    此刻,白无常又被黑无常盯着练习法术。

    已经三个时辰过去了,白无常的之间才凝结出一簇蓝色的鬼火。

    他大大的喘了一口气,举起手指尖的那枚纯净的鬼火对着黑无常得意的笑。

    黑无常摇了摇头,嘴角微动:“还凑合,过来喝肉汤吧。”

    小白顿时熄灭了鬼火,朝着桌上的肉汤跑过去。

    肉汤还冒着热气,白无常喝了一大口,露出一个美滋滋的笑容,嘴角还挂着一滴肉汤。

    黑无常喉结微动,身形一晃,已经到了白无常身边,凑过头去。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

    白无常还没说完,嘴角边的肉汤已经被某人吸了个干净,他忍不住脸颊一红,悄悄闭上眼睛,凑近了些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能等来一个亲亲,但却额头一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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